學雜費與就學補助資訊

二、學雜費調整理由、計算方法

說明:

學雜費悉數納入基金預算,充作教學研究及訓輔成本、管理及總務彌補政府教育撥補預算人事費經常業務費之不足。
提撥學生公費及獎勵金占學雜費比率,以及獎助對弱勢學生學習有直 接幫助之項目。
配合獎勵優良教師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獎勵支給。
挹注充實校舍新修建、行政、教學行政業務設備及維護,提昇服務、 教學品質。
配合校務發展、教學卓越;典範科技大學計畫等學校配合款。

(一)提供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:

  1. 助學金
  2. 生活助學金
  3. 緊急紓困金
    (1)家庭遭遇變故助學金
    (2)急難慰問金
  4. 免費住宿提供(低收入戶學生)

(二)軍公教遺族優待

(三)特殊教育學生獎助學金

(四)大學生助學金

(五)研究生助學金

(六)協助大班教學助學金

(七)各項(勤學獎、體育競賽成績優良、績優社團及幹部、生 活服務績優班級、交通評比績優班級、研究生研究成果、外籍學生就學、學生傑出表現、學生取得專業證照)獎(勵、助)學金

(八)推動國際化,獎補助學生出國遊學、研習相關費用

(九)挹注充實教學、行政業務設備,如:挹注電費、購置圖儀及資料庫設備、改善教室、網路及資訊軟硬體設備等

(十)延攬優良教師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獎勵支給

(十一)配合款(如:校務發展、教學卓越、典範科技大學等計畫)